一、认证依据
GB/T 19630-2019《有机产品 生产、加工、标识与管理体系要求》是深大认证评定有机生产、加工和经营过程符合性的依据。
二、总要求
1.申请认证的对象是界定清晰、所有权和经营权明确的农业生产单元、加工单元、经营单元;
2.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的场所应远离城区、工矿区、交通主干线、工业污染源、生活垃圾场等;
3.在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不使用转基因技术和离子辐射技术及其产品;
4.从常规产品生产体系过渡到有机产品生产体系应实施相应的转换期;
5.不使用有机生产和加工中禁止使用的物质;
6.在同时生产、加工、经营有机产品和常规产品的情况下,应建立平行生产管理体系,以确保有机产品不受常规产品的影响;
7.按有机产品国家标准GB/T 19630的要求建立并实施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三个月以上,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操作规程;有机生产单元或加工、经营等场所的位置图;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记录;
8.接受并配合深大认证派出的有机认证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9.适用时,认证委托人应于相关的合作方签订明确了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合作内容的协议,以满足整个生产链的有机完整性。适用时,相关的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深大认证派出的有机认证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三、有机产品生产认证的基本要求
1.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生产体系持续稳定;
2.生产基地在有机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有机产品标准GB/T 19630列出的禁用物质,即: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生长调节剂、饲料添加剂等物质;
3.种子和繁殖材料使用前没有使用禁用物质处理,禁止使用任何转基因的种子和繁殖材料;
4.生产基地无明显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
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四、有机产品加工认证的基本要求
1.配料主要来自GB/T 19630所描述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尽可能减少使用非有机农业配料,有法律法规要求的情况除外;
2.来自GB/T 19630 所描述的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有机配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质量或体积不少于配料总量的95%;
3.对于食品加工,可使用GB/T 19630附录E中所列的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使用条件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对于饲料加工,可使用GB/T 19630附录F所列的饲料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有机产品在加工、贮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不受到污染。
五、有机产品经营认证的基本要求
1.经营的有机产品应具备按GB/T 19630认证的有效认证证书;通过销售证控制买入、卖出的过程,达到有机产品数量可控、可追溯;
2.不改变产品的原包装,原包装买入、原包装卖出;
3.产品储存、运输等过程应避免与常规产品混杂、受到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