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扩大、缩小、暂停、撤销有关规定。适用于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管理活动。
1.2本程序规定了公司对服务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有关规定。适用于服务认证的管理活动。
2 参照文件
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180:202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CA-N-007:202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实施规则》
CNCA-N-009:2019《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3. 职责
3.1 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注册状态的变更审批。
3.2 审核部负责对本程序的实施。
3.2.1审核部方案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办理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暂停、撤销和扩大缩小认证的手续和服务认证的终止、缩小、暂停或撤销的手续。每月整理已暂停或终止证书的企业名单,对即将暂停到期的企业,要及时联系,了解情况,需要办理撤销证书手续时要及时办理。
3.2.2审核部经理或副经理于每月最后一周,检查证书终止、暂停、撤销的办理情况,确保不遗漏。
4 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暂停
4.1 当获证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决定暂停其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格:
4.1.1 获证客户主动提出暂停;
4.1.2 获证客户不同意按要求的时间间隔实施监督或再认证审核;
4.1.3 获证客户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未按规定时间采取纠正措施且无合理原因;
4.1.4 获证客户未及时缴纳有关审核的费用且经指出后不予纠正;
4.1.5 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持续或严重不能满足认证要求,包括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要求;
4.1.6 认证准则更改后, 获证客户不能确保符合新的认证要求。
4.1.7获证组织未履行认证合同义务的;
4.1.8获证组织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产品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不合格等情况,尚不需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FSMS适用)
4.1.9获证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或相关产品不符合认证依据,不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FSMS适用)
4.1.10获证组织未按要求对信息进行通报的;(FSMS适用)
4.1.11其他应暂停认证证书的。
4.2 暂停程序
当获证客户出现4.1的情况时,由客服或审核部确认暂停理由后,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向技术部提出证状态变更审批申请,由技术部评审后转入行政人事部进行办理公司发文,经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暂停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通知给被暂停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组织。并同时指出暂停期和恢复认证/注册所需具备的条件。对以上条款中发生的情况暂停期为不超过六个月。暂停期间,公司应以适当方式公开暂停认证证书的信息,明确暂停的起始日期和暂停期限,并声明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识或引用认证信息。对FSMS,暂停期限不超过6个月。在暂停期间,获证组织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暂时无效。我机构将在获证组织完成对造成暂停的不符合的纠正和纠正措施进行确认后,恢复被暂停的认证。如果获证组织未能在我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不符合的纠正和纠正措施,我机构将撤销或缩小其认证范围。
4.3 暂停恢复程序
暂停期间,该获证客户可申请恢复认证/注册,公司将对其进行评审以决定是否可以恢复认证/注册。审核部应当根据客户暂停的理由,确认对其进行评审的方式,评审方式包括文件评审以及现场审核。
4.3.1 针对获证客户出现本文4.1.1、4.1.10、4.1.11的情况造成证书暂停,审核部在暂停恢复前应重点关注客户主动申请暂停的原因,当出现由于客户体系发生重大变更、出现质量/环境/安全事故或受到行政处罚等原因主动暂停,在暂停恢复前应采用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评审。
4.3.2 当获证客户出现本文4.1.2、4.1.6的情况造成证书暂停,审核部可在暂停期间考虑按照监督审核策划现场审核。
4.3.3 当获证客户出现本文4.1.3的情况造成证书暂停,审核部应根据不符合的类型确认评审方式,针对一般不符合项可采用文件评审,针对严重不符合项应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评审。
4.3.4 当获证客户现场本文4.1.4的情况造成证书暂停,由客服部通过文件评审方式确认其重新缴费的依据,无需进行现场审核。
4.3.5 当获证客户现场本文4.1.5、4.1.7、4.1.8、4.1.9的情况造成证书暂停,审核部应当通过现场审核方式重新确认其体系运行的满足情况,此种情况审核应当覆盖标准全部条款。
当获证客户申请恢复认证/注册后,由客服或审核部按照其暂停情况进行评审后,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向技术部提出证状态变更审批申请,由技术部评审后转入行政人事部进行办理暂停恢复的办理,同时更新其证书状态。
5 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撤销
5.1 获证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将撤销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格:
5.1.1 获证客户主动提出撤销;
5.1.2 被公司暂停其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后,在暂停期内仍未提出申请恢复,或虽提出申请,但经检查仍未能按规定的要求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5.1.3 获证客户将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转让或变相转让给其他单位使用;
5.1.4 获证客户滥用认证、认可标志,不按相关规定正确引用和宣传获得的认证信息,造成严重影响或后果,或者认证机构已要求其纠正但超过2个月仍未纠正的。
5.1.5 获证客户在证书有效期内且在证书覆盖范围内,发生重大环境事故/重大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且未采取纠正措施;
5.1.6 获证客户不按规定交纳费用,并不予纠正;
5.1.7 发生公司与获证客户合同中特别规定的其他构成撤销获证客户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情况。
5.1.8 被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列入质量信用严重失信企业名单。被执法监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
5.1.9 拒绝接受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
5.1.10.获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依据或相关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FSMS适用)
5.1.11.获证组织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抽查产品和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不合格等情况,需要立即撤销认证证书的;(FSMS适用)
5.1.12.获证组织不再生产获证范围内产品的或不再提供获证范围内服务的;5.1.13.获证组织对相关方重大投诉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
5.1.14.获证组织虚报、瞒报获证所需信息的;
5.1.15.获证组织故意或持续的不满足国家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FSMS适用)
5.1.16.其他应撤销认证证书的。
5.2 对撤销管理体系认证/注册的获证客户,经部门经理同意并向技术部提出证书状态变更审批申请,由技术部评审后转入行政人事部进行办理公司发文,经总经理审批后,下发撤销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通知,给被撤销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获证客户,要求被审核方,停止使用任何提及认证/注册的广告物品,收回其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告。
5.3 公司撤销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认证/注册, 即表明深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不再证明该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符合标准要求,终止了深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与该获证客户的管理体系认证/注册关系。
5.4 当该获证客户经整改后达到所申请标准要求时,可向深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重新申请,公司可按程序重新予以办理。
6 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范围的缩小
获证客户可以向深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申请缩小认证/注册范围。由审核部根据获证客户申请的时机,安排在监督审核时或单独的审核安排对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范围的缩小予以确认。经合格评定确认获证客户缩小认证/注册范围不影响其保持证书的有效性后,将缩小此部分的认证/注册,并换发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告。
当在对受审核方的审核过程中发现拟认证或已认证的部分范围持续或严重不能满足认证要求,由审核组长向机构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审核部审批后将缩小此部分的认证/注册,并换发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公开媒体上予以公告。
如果获证组织申请缩小认证范围,或获证组织在认证范围的某些部分持续地或严重地不满足认证要求,我机构将缩小其认证范围,以排除不满足要求的部分。认证范围的缩小不应将能够影响认证范围内终产品食品安全的活动、过程、产品或服务排除在认证范围之外。(FSMS适用)
认证范围缩小后,获证客户应修改所有广告材料。
7 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范围的扩大
获证客户可以向深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申请扩大认证/注册范围。对于已授予的认证,深大国际认证有限公司将对扩大认证范围的申请进行评审,并确定能否予以扩大所需的审核活动。可以在监督审核时对获证组织的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范围的扩大予以确认,也可进行单独的审核予以确认,详见《审核过程管理程序》。
8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的终止
8.1获证客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客服向部门经理进行报告、提出申请,部门经理与各部门进行调查、确认后报告总经理,经总经理审批后终止审核,将终止获证组织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资格:
8.1.1客户要求终止
8.1.2监督或其他活动的结果证实客户存在不满足认证要求的不符合时,经过适当措施后依然不符合认证要求;
8.2公司将按照认证方案的规定采取措施,并对正式认证文件、公布的信息、标志使用的授权等做出所有必要的更改,以确保没有任何信息显示该产品仍持续获得认证。
9 服务认证的缩小
当缩小认证范围以剔除不符合的服务类别时,公司将按照认证方案的规定采取措施,并将对正式认证文件、公布的信息、标志的使用授权等做出所有必要的更改,以确保缩小的认证范围被清晰地传达到客户,并在认证文件和公布的信息中清晰地描述。
10服务认证的暂停
在客户采取补救措施前暂停认证时,公司将按照认证方案的规定采取措施,并对正式认证文件、公布的信息、标志使用的授权等做出所有必要的更改,以确保没有任何信息显示该产品仍持续获得认证。公司将指定一个或多个人员向客户说明和沟通以下信息:
– 为结束暂停和恢复认证,根据认证方案所需采取的措施;
– 认证方案要求的任何其他措施。
11服务认证的撤销
撤销认证时,公司将按照认证方案的规定采取措施,并对正式认证文件、公布的信息、标志使用的授权等做出所有必要的更改,以确保没有任何信息显示该产品仍持续获得认证。
12服务认证的保持认证、暂停后恢复认证
13.1公司规定的条件(如:增加监督)下保持认证。
13.2如果暂停后恢复认证,公司将对正式的认证文件、公布的信息、标志使用的授权等进行所有必要的修改,以确保表明产品仍保持认证的状态。如果恢复认证的条件是做出缩小认证范围的决定,则公司将对正式的认证文件、公布的信息、标志使用的授权等进行所有必要的修改,以确保缩小的认证范围被清楚地传达到客户,并在认证文件和公布的信息中清晰地描述。
13产品认证的变更
当客户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存在有机产品生产、加工单位名称或法人性质发生变更,产品种类和数量减少,或其他需要变更认证证书的情形时,公司将按照认证方案和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指导客户在15日内向公司提交申请变更,公司在收到认证证书变更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认证证书、相关文件、公布信息等内容进行变更。(有机产品认证适用)
14产品认证的注销
当客户存在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使用、获证产品不再生产、自行申请注销或其他需要注销认证证书的情形,公司在30日内注销认证证书并通知客户将被撤销的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未使用的标志交回,或销毁剩余标志和带有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包装。如必要,客户还需召回被撤销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相应批次带有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有机产品认证适用)
公司根据程序文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各类无效的认证证书和标志继续使用,对于无法回收的证书和标志,公司在证书注销之日30天内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上公布注销认证证书的决定。(有机产品认证适用)
15产品认证的暂停
当客户存在未按照规定适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经公司评估在暂停期限内能够采取有效纠正或纠正措施,或其他需要暂停认证证书的情形时,公司在15日内通知客户停止使用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同时封存带有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相应批次产品,并暂停认证证书。在10日内将客户名单及证书暂停原因通过认监委网站“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向认监委报告,并对外公布。(有机产品认证适用)
16产品认证的撤销
当客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7日内撤销认证证书,回收或销毁未使用的有机标志或带有有机标志的产品包装,必要时要求客户召回相应批次带有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的产品,并将客户名单及撤销证书原因在10日内报送至认监委网站“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并对外公布。(有机产品认证适用)
A)客户获证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者被检出有机产品国家禁用物质;
B)客户获证产品生产、加工活动中使用了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禁用物质或收到禁用物质污染;
C)客户对获证产品虚报、瞒报认证所需信息;
D)客户超范围使用获证产品的认证标志;
E)获证产品的产地(基地)环境质量不符合认证要求;
F)获证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活动或者管理体系不符合认证要求,且在认证证书暂停期间,未采取有效纠正或纠正措施;
G)获证产品在认证证书表明的生产、加工场所外进行了再次加工、分装、分割;
H)客户对相关方重大投诉且确有问题未能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I)客户从事有机产品认证活动因违反国家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受到相关行政处罚;
J)客户拒不接受认证监管部门或公司实施监督;
K)其他需要撤销认证证书的情形。
17产品认证的恢复
17.1对因14、16条例被注销或撤销认证证书的客户,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恢复认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适用)
17.2对因16条例被暂停认证证书的客户,公司在在认证暂停期满且完成对不符合项的纠正或纠正措施进行评审确认后,恢复认证证书。(有机产品认证适用)
18记录
《证书信息变更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