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文件适应于本公司认证活动公正性的管理要求。防止非公正性对认证决定的影响。
2 参照文件
CNAS-CC01:2015《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l
CNAS-CC180:202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
3 职责
3.1 总经理对公司认证活动的公正性做出承诺和对认证决定负责;
3.2 技术部负责建立公正性的管理制度、公正性管理措施有效性的检查和跟进;
3.3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公司的认证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便确保认证过程的公正性;
3.4 审核部对审核过程的公正性负责;
3.5 维护公正性委员会对公司认证活动的公正性进行监督;
3.6 技术委员会和认证决定委员会对合格评定和认证决定的公正性负责;
4 管理程序:
4.1为了获得并保持公众对公司管理体系/服务/产品认证的信任,公司的管理体系/服务/产品认证业务应独立于任何可能影响认证决定的组织,包括,制造方、供应方或销售方等。
4.2公司运作经费主要来源于认证收费,公司不接受任何获证客户或潜在客户的捐赠以影响公司的认证决定的公正性。
4.3 审核部确保委派的审核员的独立性,审核员及本公司应独立于委托方,这包括:
a)不是获证产品的设计者、制造商、安装者、分销者或维护者;
b)不是获证过程的设计者、实施者、操作者和维护者;
c)不是获证服务的设计者、实施者、提供者或维护者;
d)没有主动或被动地为客户提供咨询;
e)没有对客户的管理体系进行评价,没有为客户提供管理体系咨询或内部审核;
4.4市场部在受理认证委托时应对本文件4.3的要求进行评审,杜绝受理本文件4.3条款中影响独立性的委托。
4.5通过培训,审核员应掌握本文4.3影响独立性的要求,在审核过程承诺避免影响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4.6审核员应秉承审核的公正性原则,确保其审核的结论来之于对审核证据的评价结果。任何人无权对审核员的审核结论的公正性进行影响。
4.7公司成立技术评定委员会,该委员会应根据审核员提供的审核过程的客观证据,作出认证决定。且不受其他利益、及公司内外部人员的影响。
4.8技术部对认证公正性的威胁进行了识别并进行控制。这些威胁主要包括:
a)自身利益——威胁来自于人或机构仅按其自身利益行动。作为公正性的威胁,与认证有关的是自身财务利益。
b)自我评审——威胁来自于人或机构评审由自己提供管理体系咨询的客户的管理体系。
c)熟悉(或信任)——来自于人或机构与另外一人相熟或信赖,而不寻找审核证据。
d)恐吓——威胁来自于人或机构意识到被公开或私下强迫,如被替代或报告给主管的威胁。
e)倾向——威胁来自于人或机构支持或反对某公司,而这个公司同时又是其客户。
f)竞争——威胁来自于客户与签约人员之间的竞争。
4.9总经理及各个部门公司应确保与其直接关联或与其附属有关联的其他法律实体的活动不允许损害认证审核活动的公正性。包括和咨询机构的合作。本公司没有与任何咨询机构达成认证、咨询“一条龙”服务的协议或默契。如发现咨询机构做出选择我公司将使认证更为简单、容易、迅速或廉价的宣称或暗示时,本公司将发表声明或通过法律手段给予制止。
4.10当公司和其他法律实体提供或生产获证产品(包括拟认证的产品)或提供其它咨询时,公司的管理人员、复核和认证决定人员不应该参与该法律实体的活动。该法律实体的人员也不应参与认证机构的管理、复核和认证决定。
4.11在认证机构规定的“两年”期限内,提供过产品咨询的人员不应从事对该产品的复核和认证决定。
4.12在定期的内部审核及管理评审活动中,应对公司认证过程的公正性进行评审,识别改进的机会。
4.13每年的维护公正性委员会议上,总经理应就公司的公正性进行报告并接受维护公正性委员会成员的咨询。
4.14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认证管理人员、审核员均需接受认证公正性培训,并有效准守本文件及有关的公正性规定。保证认证过程的公正性是公司每个人员的职责。
4.15行政人事部应识别影响公司公正性的人员,并与其签订公正性协议。
4.16行政人事部每年定期或有重大变化时对影响公正性产生的威胁来源进行分析,组织管理人员提出采取的具体措施,适当时更新《认证公正性分析报告》。
4.17技术部针对《认证公正性分析报告》中拟采取的措施进行检查和跟进,并形成《认证公正性拟补充措施跟进表》。
5 记录
《认证公正性分析报告》
《认证公正性拟补充措施跟进表》